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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莱厄斯×斯维因】 Ring and dead bones

基友点梗,我尽力了,希望她爽到【。

西皮是诺手×乌鸦

奇怪的故事,就这样吧【。

腐向同人,点tag误入的普通游戏玩家球球你不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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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午的市集喧闹嘈杂,烈日蒸腾起的热浪笼罩在这座沙漠港口小城的头顶上。德莱厄斯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头上罩着的粗麻兜帽闷得人心烦。沙漠的住民仿佛有挥洒不尽的热情,他们扯着嗓子叫卖议价、插科打诨甚至互相咒骂,这与诺克萨斯主城冰冷坚硬而又肃煞的气氛全然相反,叫他有些不自在。

 

不过他倒也不是来观光的。行至标的附近,他掀开布帘走进街对面一家杂货店,佯装成这里随处可见的闲逛旅人。

 

黑洞洞的低矮砖房里没有点灯,四面倚墙环立着几个歪歪斜斜的木架子,上面堆砌着杂七杂八的货物,有本地特产的粗糙工艺品,也有一些来历不明的舶来物。房间正中有张宽阔的木桌,用来陈列一些招揽游客或者哄骗外地人的小玩意,比如仿制的太阳圆盘摆件,或是镀了层粗金的黄铜护身符。

 

德莱厄斯漫不经心地翻动这些垫着破旧绒毯的小玩意,心思全放在背后那栋同样不起眼的橘灰色建筑上,好在这会儿并没有什么异样。他逗留得太久了,以至于坐在对面的店主误解了他的意图,“咳咳,”那个裹着灰白长袍的干瘦人影从暗处站起来,清了清嗓子,声音比他一眼看上去要年轻得多,“我就知道这些普通货色入不了您的眼,大人,”男人的声音尖细做作,带着商人特有的狡诈与谄媚,“我这儿还有更好的东西,一般可不轻易示人……”他弯成缝的眼睛穿过防风衣的间隙,盯着内里精铁护甲厚重的边缘,“当然,价格也更…符合您这样的身份。”

 

他没答话,只是微微点头。泰利什尼作为诺克萨斯在恕瑞玛的殖民地,在这个海港小城定居、经商的诺克萨斯人很多,路过补给的雇佣兵或是军官亦不罕见,这些财力充殷的过客在本地商贩的眼中与摇钱树无异。德莱厄斯也不是第一次被这些奸商当成冤大头招揽,在他的老朋友完事以前,他不介意在这里多打发一会儿时间。

 

杂货商搓着手从柜子里摸出一个木盒,厚实的楠木边缘嵌着黄金饰边,做工材质看着确实上乘,只是表面上不自然的污迹擦痕让这华贵的珠宝箱看上去更像一件来路不正的赃物。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盒盖,把它推到德莱厄斯面——昂贵的丝绸垫布上躺着一些珍珠宝石、吊坠戒指或是古怪的魔法道具,它们确实比摆在外面杂货要有价值的多,可惜这些宝物就跟这个盒子一样伤痕累累,肮脏古旧。德莱厄斯大致明白了,眼前这个佝偻着背的家伙要么是个投机商——专门雇佣拾荒者在沙漠中捡拾被强盗猛兽或者沙暴杀死的倒霉鬼的遗物,要么就是个盗墓贼。

 

他又用余光瞥了一眼门外,没寻见任何信号,看来时间还早。所以德莱厄斯耐心地翻看这些所谓压箱底的珍宝,他从不收藏宝石,对魔法也毫无了解,掌中大粒的黑珍珠和光怪陆离的法器对他而言无异于与路旁水沟里的石头。但当他的手指碰到一个半裹在红绒步里的指环时,男人突然愣住了,把那个金色的小环捡了起来——黄金铸就的戒身上镌刻着鸟羽,中间镶嵌着一粒已经碎裂的细长蓝宝石,有一道卷边的伤痕横贯整个戒面,将它一分为二,纹样沟壑中沾染了无法擦洗干净的古旧血渍与沙土。德莱厄斯拿着这枚旧指环,感到一股莫名的熟悉,可苍白褪色的回忆就像被蒙上了一层薄纸,只差一步就能呼之欲出。

 

商人见他有兴趣,赶紧凑上来,“哦,您真是有眼光,聚法者在恕瑞玛可是很稀有的宝物。”他满脸堆笑,土制窗口透进来的几缕阳光照亮了他瘦长的瞳孔与耳边稀稀落落的羽毛,“为了把这玩意弄到手可花了我不少功夫,差点儿就把命都搭进去啦!所以嘛,”他搓了搓缠着旧布条的手,确认的说,是兽爪,比划出一个相当离谱的数字,“价格肯定也得稍微,高一些。”

 

聚法者。

 

这个名字就像投入寂静湖泊的一粒石子,模糊零碎的记忆如气泡般浮出水面,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2、

 

很多年前,德莱厄斯带领战团登陆恕瑞玛,开始在这片群龙无首的荒漠扩张帝国的版图。黑铁战舰旗帜高悬抵达港口时,迎接他们的并不是当地人的殊死抵抗。正相反,几座毗邻的港口小城选择主动接受帝国的统治,这里常年居住的精明商人唯利是图,他们并不想无谓地流血。比起誓死愚忠千百年不知所踪的沙漠皇帝,向帝国俯首,用贡品与贸易换取保护更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

 

身着全副重甲的将军翘着腿坐在一张精致的藤椅上,这是当地贵族的一处宅邸,胆小的主人听闻铁骑将至,早已带着妻妾财物逃之夭夭,奢华考究的大宅中空留一片狼藉。面前弯着腰行礼的男人重新站直身体,古铜色的肌肉如同块块岩石。

 

“帝国欢迎你的加入,指挥官,”德莱厄斯对他说,从那摇摇晃晃的椅子上站起身来,“期待你之后的表现能像刚才的承诺一样勇武。

 

”沙漠的勇士咧开嘴粗声笑起来,声音就像被沙砾打磨过一样糙硬,“穹日在上,”他说了一句当地的土语,“我的水兵们只用刀剑和长矛说话,将军。”

 

德莱厄斯喜欢和这样的莽夫打交道,他点了点头,身披黄铜盔甲的男人便转身大步离开了。

 

这时他敏锐地感知到有个黑影从大堂立柱后的阴影里扑了出来,战士的本能令他立刻握住桌上放置的长剑——一个瘦小的女性扑倒在他脚边,因为恐惧与畏缩差点撞到护甲边缘的尖刺上。她皮肤黝黑,穿着朴素的白色粗布袍子,腰间绑了根便于劳作的黄束带,手腕脚踝上都戴着银环,“请,请带我一起走吧,大人。”她颤抖着说,几乎要把头埋进地里。

 

“抬起头来,”德莱厄斯说,把剑尖垂了下去,“你是什么人?”

 

“我是米亚,是太阳神庙的奴隶,”女孩回答,小心地抬起脸来,不敢违抗他的命令,“神官和他的护卫昨晚已经连夜逃出了城,把祭司和我们抛下,命令大家死守神庙……”

 

她原本怯懦的声音突然拔高,就好像硬是注入了一股勇气,“我不想再过被人奴役的生活!过去我曾听路过此地的旅法师说过,诺克萨斯愿意接纳所有投诚者归入麾下,求您带我离开这里。”

 

德莱厄斯望着她脏兮兮但急切真诚的脸,似乎不为所动,“我不需要奴隶,小姑娘,你能为帝国做什么?”

 

瘦小的女孩迟疑了一下,从口袋里小心地摸索出一枚金色的指环,双手奉上。德莱厄斯用两只手指把它捏了起来看了一眼,便随手丢在桌上,金环在光洁的青玉台面弹跳了几下,叮咚作响。“你好像没懂我的意思,”他说,“我同样不需要你进献财物。”

 

“这是聚法者,神官长命令我耗费7年时间施法炼制方得以成型,他原本打算在这次太阳祭典上作为贡品献给伟大的飞升者后裔。”米亚抬起头,胆怯的声音里多了几分按耐不住的骄傲,“它能帮助持有者更有效率地汇聚魔力,还能抵挡灾厄,是所有法师梦寐以求的法器。”

 

“我是个见习炼金法师,尽管因为奴隶身份不能得到术士协会的认可。”女孩的眼里闪闪发光,“但我对自己的技术有足够的自信,我可以为您的军队打造法器,或是给武器装备注法附魔。”

 

这才是德莱厄斯想听的答案,他向匍匐在地的女孩伸出手,米亚迟疑了一下,鼓起勇气握住他宽大有力的手掌,然后整个人都被提了起来,双脚站定在地面上。“那么从今天起,你不再是任何人的奴隶了,”他盯着米亚的眼睛,她灰色的眸子瞪得老大,喉结正因紧张而微微滚动,“想要什么,就凭自己的本事去争取,这是帝国的生存法则。”

 

“是的,大人!”突然意识到久违的自由已经重新回到自己手中,女孩激动的大声答道,她用力扯下手脚上的魔法镣铐,把它们狠狠甩开,然后向德莱厄斯微微鞠了一躬,便飞快地跑了出去。

 

3、

 

德莱厄斯陷在回忆里的时间久了些,以至于被忽视的店主再次误解了他的意思,开始暗暗后悔自己方才的漫天要价,“大人,虽说这个指环确实有点,嗯,小瑕疵,”他避重就轻地说道,试图靠游说促成这笔买卖,“可它的来历确实不一般。”德莱厄斯看了他一眼,并没有把指环放下。

 

“怎么不一般?”他说了进门以来的第一句话,这鼓舞了商人,让他感觉还有戏,所以男人更加眉飞色舞地吹嘘起来,“您肯定知道诺克萨斯与艾欧尼亚的那次战争吧。”

 

他好像没注意到德莱厄斯逐渐拧在一起的眉毛,“那时我正在纳沃利做行脚商人,那真是一场骇人的大战,我驾着马车就快到普雷西典的时候,燃烧的巨石突然从天而降,吓得我只能跟着当地平民一起躲进附近寺院的地下室里避难……”商人佯装出一副惊魂未定的脸孔,仿佛他所描述的可怕情景就在眼前,“我们窝在湿冷的茅草垫上,不知藏了多久,直到有一天僧侣告诉大家诺克萨斯人被击退了,我才敢从那个阴暗潮湿的地窖里钻出来,”他心有余悸地说,“战争结束后,当地义勇军举行了庆祝胜利的仪式,纪念敢于反抗的无畏英雄们,其中有位女武者在战斗中重创了一名诺克萨斯的将军,她斩断并带回了他的手臂。”他这次终于发现德莱厄斯的脸色已经沉了下去,所以杂货商赶紧切回正题,“庆典之后,我和幸存的村民一起帮助义勇军清理废墟,收殓尸体。艾欧尼亚人就是这样慈悲心肠,就连敌人也不忍让他们曝尸荒野,我们把那些穿着沉重盔甲的尸体用车拖到一处被称为纳魂谷的地方,一并安葬。”

 

他又瞄了一眼他的主顾,高大男人的眼睛仍旧盯在手里那个旧戒指上,似乎很难割舍这件宝物,于是他继续絮叨他的故事,“那些乡民恪守陈规,甚至没有从尸首上取走战利品,他们说遗物应该被留在他们的主人身边,直至黄泉。可我倒是觉得,宝物只有在活人手上才有价值呀。”商人得意地笑起来,眼底闪烁着狡黠的光,“所以白天干活的时候,我大致记下了一些军团长或者装备比较精良的尸体埋葬在何处,包括那条手臂,”在德莱厄斯手指间转动的指环停了下来,他却无知无觉,“有传闻说它属于诺克萨斯现在的大统领,我在那天的胜利庆典上见过它,作为击退来犯之敌的象征。”

 

“所以入夜以后,我带着几件工具偷偷溜进了山谷里,掘开那些大人物的墓坑,搜刮了些财物……”男人故意压低了声音,“这可是冒了大风险的,大人,艾欧尼亚人重视灵魂的安息,纳魂谷附近的山路上到处都有无极大师和教徒结队巡逻,而且在那儿,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对瓦斯塔亚人那么友善的…”

 

“当我挖到那只缠在裹尸布里的手臂时,已经是午夜过后了,山里伸手不见五指,可我也不敢点灯。我顺着裂口撕开皮手套,摸到了一枚戒指,手感上来看应该是纯金的,”商人绘声绘色地说,德莱厄斯靠上一旁的梁柱,逆光阴影遮蔽了他的表情,“比起那些卖不上价的酒壶和怀表,这真是个大收获!但好不凑巧,有一队巡逻者听见了动静,他们提着灯笼越走越近,眼瞅着那些光就要照到我的脑袋上了,”他的语速也随着故事进展变得急促 ,“想从冰冷僵直的手指上把戒指一下就剥走是不可能的。所以情急之下,我抽出匕首将无名指连同这枚金指环一起割了下来,把掘开的泥土胡乱一填,就头也不回地逃离了。”

 

德莱厄斯始终没有说话,脸色难以琢磨。瓦斯塔亚商人面带得色地说完了他添油加醋的小故事,眼睛微虚,似乎自己也沉浸在过往的回忆中,然后他终于想起原本的目的,赶紧言归正传:“所以它值得这个价格,大人,尽管它的法力效能现在打了些折扣,但如果您肯出钱买下它的话,”他索性揭开了底牌,“我愿意把这件东西附送给您。”商人从盒子里下层取出一个小布袋递给他,德莱厄斯接过——里面是一截风干的指骨。

 

他怔了一下,把它拿在手里端详:骨节上的断口已被打磨平整,表面似乎也经过特殊处理,微微泛黄。商人满意于他的反应,继续劝诱道:“这东西我原本打算高价卖给其他主顾,你知道的,那些鬼鬼祟祟的巫师和术士,他们就喜欢四下收集这些用于巫盅邪术。而且我对它施了咒……”

 

德莱厄斯低下头望着指骨与戒指,沉默不语。背后升起一阵羽翼拍打声,有几只鸟从屋顶上方飞快地掠过,在布满尘埃的街道上投下一闪而过的影子。他听见街角传来一声响亮的口哨——那是他的兄弟发出的信号。

 

4、

 

他们并肩走在川流不息的街市上,德莱文同样披了一件当地人常穿的防尘斗篷,宽沿兜帽藏住了他颇具个性的小胡子。

 

“我还以为你会杀了那个家伙。”他说。

 

“没必要在这里制造无意义的骚动。”他的兄长不动声色地回答,目光仍盯着面前攒动的人流。

 

“你真相信他的故事?”

 

“……我见过这个戒指,”德莱厄斯顿了几秒,“那是泰利什尼归顺帝国时,一个投诚的炼金师给我的。”

 

“哈……可我记得你回来那会他已经动身去艾欧尼亚了,”这下德莱文也有点吃惊了,“你们后来碰过面吗?”

 

“有过一次,我们的军团曾在同一个驿站补给,”他闷闷地说,避过几个调笑追闹的孩子,“他的主力几乎被调空了,剩下那点人马能不能运得动补给都成问题。我劝他不要对无理的军令照单全收,但他对自己的那点小计策很有自信。”

 

“确实,”德莱文翻了个白眼,把双手枕在脑后,“你永远别指望说得过那个偏执的混蛋。”

 

“所以我们起了争执,大吵一架然后不欢而散。”

 

“我可真是一点也不意外,而且我敢打赌你们那天不止是吵了一架。”他的兄弟用手肘捅他,德莱厄斯没理睬。

 

“最后我确实生气极了,他在激怒别人这方面绝对比他治理国家更有天赋,”他继续说道,“我气得手都在发抖,碰巧摸到兜里的戒指,就把它用力砸在他的外套上,告诉他,但愿这个小玩意可以保佑他和他那百来号人在敌人的土地上多活两天。”

 

“后来你就走了?”

 

“嗯,之后我奉命率军前往弗雷尔卓德。”

 

“……”

 

他突然沉默下来,只是大步径自向前走,他弟弟耸了耸肩,也不再说话了。

 

5、

 

返回临时居所时已是入夜时分,沙漠的夜晚远比白天短暂,就连高悬的明月也显得格外皎洁,似乎不甘心将这片烈阳之地交予黑暗。

 

德莱厄斯脱下沾满沙尘的斗篷,把它随手挂在一张椅子上,自己则坐在了另一张上。

 

他们落脚的地方是一处当地随处可见的二层小楼,曾经色彩鲜明的金橘色外墙早已斑驳脱落,砖瓦间爬满枯黄的藤蔓,木架构成的门窗上层层叠叠的挂着几张起了绒的破毛毯,光秃秃的赤穗在夜风中上下翻动。

 

他把手臂搭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身体慢慢放松下来,一天累积的疲惫也随之得以释放。桌上的油灯在屋里撒下一圈昏黄的光,微弱的火苗忽明忽暗。

 

这座小城的夜晚并不宁静,燥热的夜风里夹杂着迟迟不见停歇的烟火气息。干坐了一会之后,德莱厄斯借着这点光源摸出了裹在绒布里的那段枯骨,把它凑到灯前——浸泡过药液的骨节粗糙枯槁,通体泛黄,仔细一看侧面还歪斜着刻上了几个古怪的字符,散发着森森的诡异。

 

他撑着脑袋轻轻转动这枚指骨,那些早已被淡忘的、毫无意义且支离破碎的过往碎屑在心中悄然聚拢,有种奇妙的感觉从背后升起,散开……他盯着这个修长的小玩意呆看了很久很久,久到困意悄然爬上他的眼皮,以至于没能第一时间发现有访客踏进自己的屋子。

 

半睡半醒间他听见有个熟悉的脚步声靠近了自己,一声深一声浅,德莱厄斯睁开眼睛,却猝不及防被那人抽走了手里的东西。

 

“……”他的老朋友站在他身后,腰背笔直,一边摸着下巴,一边眯起眼睛审视那枚属于他自己的骨节。

 

有那么一个瞬间,德莱厄斯感到一阵难耐的窘迫,但这点尴尬转瞬即逝,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没人能认得出自己的骨头。

 

果然斯维因只是多看了两眼,从鼻腔里轻轻哼笑一声,就把它放回了桌面上的那块皱巴巴的红绒里,德莱厄斯暗暗松下一口气。

 

“看不出来呀,”他挑起嘴角,笑容里满是毫不掩饰的嘲讽,“你居然相信这种东西。”

 

说实话德莱厄斯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付钱时那个盗墓贼似乎是说了些什么巫术之类的鬼话,但他根本没听,那会儿他走了神。

 

所以他只是含糊地哼了一声,想把话题岔开:“你的'下午茶'还顺利吗?”德莱厄斯实属没话找话,因为今天一整天他都跟在后面暗中监视。

 

“还说得过去,虽然谈不上尽善尽美,不过也算达到了我的预期。”斯维因说得很是轻描淡写,抬手掸了掸制服上并不存在的沙粒——显然他已经换掉了在外面穿着的防尘衣和外套,就连披散肩头的银发也重新整理过。

 

“那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没事。”年长的男人干脆地回答,德莱厄斯扬起眉梢,“只是来找我的朋友喝一杯。”

 

斯维因主动来找他,又不为公事,倒算罕见。德莱厄斯耸了耸肩,起身去拿柜子上还剩下大半的果酒,“出门在外,希望您别介意,大人。”他向老朋友扬了扬已经开了封的橡木塞,然后给两个杯子都注满琥珀色的液体。

 

“需要我先帮您试毒吗?”他把黄铜酒杯递给斯维因时忍不住又揶揄了他一次,斯维因笑了起来,暗红的眼眸微微弯起,“你今天的话好像格外多,碰见什么好事情了吗?”看得出他的心情其实也不错。

 

“说不上。”德莱厄斯回答,饮下一大口醇香的酒液,“只是想起点过去的事情。”他又喝了一口,摇了摇头,“和果汁没两样,没什么劲头。”

 

“我倒宁可喝点果汁,”年长的男人说,举起杯子轻轻抿了一下,“明早还有事要做,我可不想带着头疼去听他们说废话。”

 

他们就这样漫无边际地聊了一会无关痛痒的话题,喝着索然无味的甜酒,直到夜色逐渐深沉,四周的喧嚣也渐渐淡去时,斯维因站起身来,“我该走了。”

 

德莱厄斯点点头,把空酒杯搁在桌上站了起来,但出乎意料的,斯维因突然伸手熄灭了桌上的油灯,不大的房间瞬间被黑暗所吞没。

 

这让德莱厄斯有些茫然,或者说,莫名其妙。没等他发问,一个阴影迅速靠近了他,酒精与疲劳令德莱厄斯的身体有点迟缓,在他做出反应之前,有人在他粗糙干裂的嘴唇上扔下一个潦草的吻,动作轻快得几乎称得上敷衍。

 

德莱厄斯僵住了,肌肉紧绷,用了一两秒才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的老朋友在黑暗中发出一声刻薄的嗤笑,“尽管那个玩意对我不起作用,”德莱厄斯看不见,可他简直能想象出斯维因此刻脸上挂着的嘲笑神情,“但我还是希望这能令你感到满意,我的朋友。”

 

被愚弄的感觉叫德莱厄斯感到恼怒,他低声咒骂着想伸手抓住那个影子,却因为距离感的倒错而扑了个空。

 

年长的男人早已抢先一步掀开门口的帘帐,伴随着渐行渐远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深处更浓郁的黑暗里。

 

6、

 

在那之后德莱厄斯有好几天没见到斯维因,他也因为其它事务而无暇分身。距离离开恕瑞玛返回本土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他还有很多事需要亲力亲为,确保万无一失。

 

转眼间,明天就到了扬帆启程的日子,他向下属把最后的准备事务交代停妥后,便去了斯维因的房间。

 

整个二楼只有一个侍卫,看来对方还没回来。

 

他便直接推门进去,毫不客气地坐在统领大人临时处理公务的书桌前等他。

 

桌上堆了几枚已经被拆开的信函,封口用开信刀裁得整整齐齐,还有些打卷的公文纸,上面写着诺克萨斯文或者当地的一些文字。德莱厄斯随便翻了几张,只看了几行冗长的交涉辞令就觉得烦了。

 

或许是同样昏黄的灯光勾起了他的记忆,德莱厄斯突然想起那两件包在红布里的小东西,他隐约记得那天晚上自己好像把它们塞进了腰带侧面的口袋,之后便没再理会过。

 

他取下口袋翻找了一会儿,在几枚银币、一串钥匙、小刀、绷带和止血药膏中找到了那团皱巴巴的绒布,可里面包裹着的只剩下那根阴森的枯骨,金色的指环已经不知去向。

 

德莱厄斯又检查了一遍,确认戒指确实没被夹在皮质口袋的边角里,他挠了挠头发,只得作罢,或许是自己拿取硬币时把它弄丢了。

 

在他打算把这些零碎的杂物放回袋子里时,房间的主人终于姗姗来迟——斯维因的脚步比平时快一些,背后紧紧跟着两个近卫。他推开门看见坐在屋里的德莱厄斯,便向他们递了个眼神,两位崔法利的精锐心领神会,行了一礼后安静地退开了。

 

“这样看来,你坐这个位置其实也挺合适的。”统领脱下外套挂在门口的架子上,德莱厄斯懒得理会他半真半假的调侃,却在斯维因走出阴影,步入油灯投下的光明中时看清了他脸颊和衣摆上沾染的血迹,这让他心里兀地一沉,猛然起身,“出了什么事?”

 

斯维因抬手示意他不用紧张,“刺客而已,很正常。”他的口气就好像在讨论晚餐的菜色般淡然,径直走向房间一角那个盛满清水的铜制容器,“这些也不是我的血。”

 

“在恕瑞玛,这可不太正常。”德莱厄斯阴着脸跟了过去,“我们的行程应该是完全保密的,对外人来说,这会儿你应该还坐在不朽堡垒的议事厅里。”

 

“那位女士向来无孔不入,”银发的男人慢悠悠地摘下右手厚重的手套,将手浸入清水里洗了洗,然后拿起一边的手帕浸湿,开始仔细擦拭脸上干涸的血液,“她是如此急切地想要我的命,这是否说明,我快要将了她的军呢?”

 

德莱厄斯原本还在皱着眉头思度旅程中的漏洞,但他突然愣住了,粗鲁地抓住斯维因湿漉漉的右手,把它拽进灯光里——那枚破旧的金指环就那样理所应当地套在他干瘦修长的食指上,碎裂的蓝宝石在昏暗的光线里折射出星点细碎光斑。

 

“……”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又感觉话都被梗在胸口。

 

所以他们一直僵持在这个奇怪的姿势,直到斯维因有些不悦地将手抽了回去,“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不高兴地说,用手帕擦干了那些还在向下滑的水滴,“谁也不能永远和年轻时一样。”

 

德莱厄斯觉得他们在说的好像根本不是同一件事,这种状况时常发生,他早就习惯了,“是你拿走的。”高大的男人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

 

“原本就是我的东西,”把拧干的丝绸织品搭在水盆边缘,斯维因抬起眼睛理直气壮地宣称,“赠与是不允许撤回的。”

 

果然德莱厄斯又被带入了斯维因的节奏,忘记了本来想说的,那些词句在愤懑间烟消云散。“原本是,但不再是了,”他恼火起来,“你把它弄丢了,是我花钱买了回来。”

 

“那现在它物归原主了,”他的朋友绝不会在强词夺理时输给任何人,“多读读诺克萨斯的律法,我的将军,上面明文规定获得他人遗失的财物时,有义务交还失主,不得私自截留。”

 

德莱厄斯狠狠翻了翻眼睛,被烦地牙根发痒。论口舌之争,他永远是输家,德莱厄斯不知道自己现在是想揍他一拳,还是更想把他直接按在床上。

 

“当然,”斯维因又轻声开了口,流转的目光中藏了几分看不清的笑意,“根据法典,送还者可以向失主索取适当的报酬,作为对他义举的酬谢。”

 

“……”这让德莱厄斯沉默了几秒,然后他也笑了起来,“那我能索要多少,才不会被裁定为勒索呢,统领大人?”

 

“一般来说,这基于失物的价值,或者它对失主的重要性。”斯维因回答,扬起头看着德莱厄斯的眼睛,跳动的烛光映在他高挑的鼻梁上,“来取走你想要的吧,将军。”

 

嘴角的弧度逐渐扩大,德莱厄斯用力揽过他的腰,巨大的身躯投下的阴影几乎能把斯维因整个人吞没,“希望这回你能真的叫我满意,大人。”他小声说,探出手拧上了油灯的旋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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